为切实做好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控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省、忻州市和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急会议以及《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全面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式的巡回检查,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我市不发生火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原平市特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指挥长:马志强 市长
指 挥 长:李秀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朱清云 市政府副市长、办公室主任
副指挥长:葛茂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建飞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郝树平 市应急局局长
郝治国 市林业局局长
刘旭升 市气象局局长
石 瑞 市人武部副部长
张友福 武警忻州支队执勤二大队大队长
成 员: 王子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景田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魏月星 市公安局政委
刘继盛 市财政局局长
申国华 市教科局局长
张立柱 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局长
贺 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国梁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中 市水利局局长
刘海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晓晔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永顺 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赵海平 市能源局局长
申保华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崔 勇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晋荣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贾彦斌 联通原平分公司经理
王国军 移动原平分公司经理
王建平 电信原平分公司经理
朱向峰 阳武河林场场长
岳来锁 轩岗林场场长
赵拥政 紫荆山林场场长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忻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防范预警和治理工作,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林业局局长兼任。
办公室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森林防灭火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行动,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工作。
特险期期间,第一指挥长马志强市长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带队巡查检查;指挥长李秀文常务副市长负责轩岗镇、长梁沟镇、段家堡乡、大牛店镇、解村、闫庄镇、王家庄乡、楼板寨乡、西镇乡9个乡镇的巡查检查,应急局局长郝树平协助;指挥长朱清云副市长负责东社镇、南白乡、子干乡、苏龙口镇、中阳乡、大林乡、崞阳镇、沿沟乡、新原乡9个乡镇的巡查检查,林业局局长郝治国协助。
总指挥部下设两个督查组、五个巡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组长由市委督查室主任张红明担任,负责轩岗镇、长梁沟镇、段家堡乡、大牛店镇、解村乡、闫庄镇、王家庄乡、楼板寨乡、西镇乡9个乡镇;
第二督查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薛志敏担任,负责东社镇、南白乡、子干乡、苏龙口镇、中阳乡、大林乡、崞阳镇、沿沟乡、新原乡9个乡镇。
督查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面督查所包乡镇、相关部门秸秆禁烧、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查五个巡查组的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巡查组:由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主任科员马耀明带队,负责大牛店镇、新原乡、大林乡、西镇乡4个乡镇。
第二巡查组:由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武还明带队,负责崞阳镇、沿沟乡、苏龙口镇、中阳乡4个乡镇。
第三巡查组:由林业局副局长武满贵带队,负责闫庄镇、王家庄乡、解村乡、楼板寨乡4个乡镇。
第四巡查组:由林业局干部郝秀龙带队,负责子干乡、东社镇、南白乡3个乡镇。
第五巡查组:由林业局副主任科员刘秋瑜带队,负责轩岗镇、长梁沟镇、段家堡乡3个乡镇。
巡查组主要职责:负责对所包乡镇秸秆禁烧、森林防火各项工作24小时巡查;发现火情,第一时间通知所属乡镇进行处置;同时上报总指挥部发现的火情、火点等相关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责任落实方面
1、严格落实《忻州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的“十二条措施”要求(此文件已于3月19日转发至各乡镇、有关单位)。
2、严格落实《原平市秸秆禁烧暨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原办发〔2020〕6号)明确的“4+1”工作机制要求。
3、强化“五联动十连防”“两巡防一盯防”“制高点蹲防”等各项防火工作措施。
(二)坚决管住火源火种
1、各乡镇、各村、林场应组织防火应急队伍全面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式的巡回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特险期在农林交错区、林缘地带和重点林区、景区确立专兼职看护人员严防死守。
2、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监管人的责任,特别是清明节前后要实行“人盯人、人盯坟”的办法,严防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
3、通往林区的沟口、路口要设立临时检查站、卡,并安排专人把守。
4、坟头、墓地进行全面排查,造册登记并落实监管责任人。
5、聋、哑、痴、呆、傻、儿童等特殊人群全部落实双重监护责任人。
6、将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责任人。
7、开展农林交错区秸秆杂草等农业废弃物清理工作,实现“农田秸秆清零”。
(三)建立森林防火应急队伍
乡镇、村要按要求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队伍。各乡镇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各村要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森林防灭火应急小分队,确保遇到火情能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市消防救援大队、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大队(原平市矿山救护队)、民兵应急连要严阵以待,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有火情,坚决做到迅速出击。
(四)搞好应急培训演练
各乡镇、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内容有计划的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确保发生森林火灾后,能够及时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到指挥调度迅速到位,组织扑救科学有序,力争把火情控制在初发阶段,把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各村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喇叭、宣传车入村、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从严巡护查处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野外火源巡查力度,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对野外用火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三)科学合理调度
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各乡镇、林场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一旦发生火情,乡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合理调度扑救人员及物资。
(四)加强火情预警
严格实行网格化管控,通过督查组巡查督查、各乡镇24小时值守、管护员巡山管护等多种手段,筑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体系,实行24小时不间断预警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乡镇、成员单位要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现象的发生。
(六)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
各乡镇党委、政府发现火情、火点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科学扑救,并第一时间上报总指挥部。
(七)严格责任追究
各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乡镇、村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层层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林区、山头、地块和具体人员,确保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并建立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台帐,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火情,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惩教结合”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