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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政办发〔2021〕53号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1:00 信息来源: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更多便民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根据山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12月上旬前,完成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并应用,配备政务服务一体机;在完成乡(镇、街道)、社区政务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村开展便民服务点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便民服务机构建设

统一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名称,其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名称为“x x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名称为“x x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合理设置服务窗口,配备电脑、打印机、高拍仪、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悬挂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事项目录、办事指南等标志指示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应配备1—2台政务服务一体机,鼓励各乡(镇、街道)采取自行购置或“政银合作”等方式,提高政务服务一体机布设普及率,推动政务服务与金融服务资源共享,实现公安、人社、医保、税务等热点事项24小时自助服务,切实为群众带来更多便利。(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梳理编制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对照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指导清单,梳理确定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施动态更新维护,并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动涉及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和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司法、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水利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机构办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将其它涉民涉企的事项和机构纳入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政务服务事项赋权到乡(镇、街道)

市直有关部门要将能够下放到乡(镇、街道)受理或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一律下放,特别是要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林牧、民政、计生、社保、医保、养老等政务服务事项,广泛采取直接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帮办代办等方式,统一纳入到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同时,市行政审批局要牵头加强对延伸到基层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专用业务系统的使用培训、指导,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确保下放、延伸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单位: 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四)积极推进“网上办、掌上办”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要全力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业务专网接入工作,积极推广运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三晋通APP等“网上办事”功能,提高基层网上政务服务的知晓度和使用率,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养成“网上办事”的习惯,推动提高网上办理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五)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

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设置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以指导网办、代办、帮办、现场办等方式承接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工作制度,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做到群众办理一般事项不出村(社区)、出村(社区)有代办、代办不收费。代办范围内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需到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由村(社区)级代办员代办;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由乡(镇、街道)代办员代办,市级代办员负责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代办事项的受理、分解、交办、督办、反馈、跟踪回访。(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狠抓责任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是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落实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1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具体分管,特别是要在场所设置、事项梳理、网络支撑、业务指导、财政支持等方面,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互相支持,通力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强化业务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民政、人社、医保、行政审批等部门的对接,认真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工作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抓好督促检查。政务服务五级覆盖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已纳入年度营商环境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1)。市政府督查室要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并向社会公布。市行政审批局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建设高效推进,有序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综合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宣传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和网上站点功能,不断提升群众认知度,引导更多群众通过线上、线下服务站点获取更多便民服务,真正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成为常态。

(六)按时报送工作进展。为全面及时掌握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的进展情况,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要求,各乡(镇、街道)对照工作任务按月总结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落实的进展情况,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工作总结。同时,回顾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重点任务台账管理表》(见附件4)。

工作总结及台账完成后,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从11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报原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lw1103@163.com。

市行政审批局联系人:冯利伟  13603504258

 

附件:1、政务服务五级覆盖情况考核细则

2、乡(镇、街道)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指导清单

3、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指导清单

4、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重点任务台账管理表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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