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原平市“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原平市“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忻州市及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拉动全市经济稳步增长,促进我市规模以下工业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创新发展、集约发展,根据山西省“小升规”企业倍增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通过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切实提升我市经济总量。2022年,全市完成工业企业“小升规”目标任务20家。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
以现有年营业收入500—2000万元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超过2000万元以上但未纳统企业、近三年退出但有望重返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新建并投产1年以上有望达产升规企业等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调研摸排,建立“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
(二)深化“小升规”企业服务
一是完善政策支持和服务举措,推动小微企业做强做大。要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技术创新、减税降费等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传统企业改造升级,拓展生存发展空间。鼓励引导企业之间开展联合重组、统一管理,促使一些小微企业通过整合重组发展壮大。二是加强入企跟踪服务,现场指导,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新技术、产品销售等信息,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小微企业迅速健康成长。三是建立“小升规”企业指导服务群,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坚持每月召开1次“小升规”工作推进会,加强企业之间互相交流学习,推动企业健康稳定运营。对重点企业实施动态监测,采取一月一报,加强数据质量把控,确保数据及时上报,切实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率。
(三)落实“小升规”扶持政策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意见》(晋政办发〔2018〕89号)以及2022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足额将省市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市财政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小升规”企业3年的适应调整期,3年内保持税收负担总体不增,可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力推进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成立原平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朱清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贾文柱 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市政府副市长
张玮华 市政府副市长
刘继盛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薛志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建荣 市工信局局长
成 员:刘毅斌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郭景田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杨峰云 市统计局局长
张立柱 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局长
齐志平 市税务局局长
李长寿 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玉文 国网原平市供电公司经理
王河清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协调“小升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建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长寿同志担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监管企业“小升规”服务指导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财政局:负责激励措施的落实。
市工信局:协助完善“小升规”动态培育信息库相关信息。加强对培育企业的政策扶持,健全“融资平台”,建立公共服务、人员培训、创业培育等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培育规范升级。将企业纳入扶持范围,对其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给予贷款贴息和补助。做好企业升级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培育企业月度数据统计汇总,向领导小组提供培育企业月度完成进度情况。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通过项目孵化发展规上企业。
市统计局:负责“小升规”企业入统申报工作。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上级统计部门对新增规模以上企业的要求,随时做好新入规企业本年内应税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企业的入库工作,使其提早进入国家“企业一套表”统计工作平台进行统计,及时提供经审核后升级企业数量及企业详细名单。年终办理企业入库时,尽量简化流程,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做到应统尽统。
市行政审批局:做好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优化服务引导,及时办理培育企业的变更等有关手续,新办理工商登记企业要及时通知统计部门,以便进行统计登记并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完善培育企业基础资料。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小升规”工作的日常协调和指导,建立“小升规”动态培育信息库,及时掌握综合信息,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对“小升规”培育库内的工业企业给予政策倾斜,非必要不限电、不限产,确保企业饱和生产。
市税务局:负责提供“小升规”企业纳税申报数据信息。一是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培育企业月度应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从7月份起提供不在培育库但有望达到“小升规”条件的企业实际应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以方便及时调整培育企业名单。二是从精准监管上督促企业发展,达到入规要求。组建专业化团队,对资源类等重点企业,与相关部门配合,从企业的投入产出比、水电耗用情况、进销情况等方面入手,运用大数据的思维和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偷税、漏税、逃税、避税的可能。
国网原平市供电公司:做好培育企业电力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培育企业的实际月度用电量和累计用电量,及时监督培育企业的用电量和统计数据的配套增减情况,及时掌握培育企业用电及生产经营情况。
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的行为,严禁企业的部分业务体外循环,生产总值不实,经济总量减少,难以达到入规条件。
(三)落实报送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小升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阶段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小升规”工作是提升经济总量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途径,是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举措。各成员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小升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配套措施,整合优惠政策,突出重点对象,集中优势资源,扶优扶强。
(二)加强配合协作
各成员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且互通情况,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小升规”工作。市“小升规”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综合研判“小升规”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三)严格依法监管
各成员部门要加强对“小升规”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优惠政策。对已达到规模标准但不主动上规模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企业沟通;对已达到规模企业要加强沟通服务;对于达到规模后刻意转为规模以下的企业,依法追回各级财政奖励的资金。
(四)强化督促检查
“小升规”工作已纳入山西省、忻州市年度指标考核任务,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市“小升规”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政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成员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小升规”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目的意义,树立发展典型,强化示范带动,增强转型升规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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