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山西省、忻州市关于开展村务公开事项和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有关要求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村务公开事项和社区协商事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忻州市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忻办发〔2016〕30号)文件要求,我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原平市村务公开事项指导目录》《原平市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指导目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指导辖区村(居)、社区遵照执行。
附件:1、原平市村务公开事项指导目录
2、原平市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指导目录
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