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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平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双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政办发〔2022〕29号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1日 15:48 信息来源: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原平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双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原平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双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双认证”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山西省、忻州市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资质评审标准,以及《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忻农质监发〔2022〕7号)要求,力争用半年时间,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即CMA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CATL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有效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具体任务

(一)队伍建设

1.成立原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双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工作和分管综合检验检测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和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双认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和调度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双认证”工作顺利完成。

2.配齐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人员。从市农业系统抽调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质或相关经历的人员5人,从市场监管部门抽调具有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质或相关经历的人员2人,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招聘5名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资质的人员,再整合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领域工作人员4人,初步组建起能够完成原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双认证”工作的专业技术队伍。

(二)阵地建设

1.工作场所。按照山西省委编办和省农业农村厅于2017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晋编办字〔2017〕258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将位于原平市幸福东街313号一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场所(房屋14间、面积共429平米)及相关仪器设备等尽快整体移交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管理。随后,按照“双认证”实验室建设标准,尽快进行水、电、排水排气排污等合理性技术改造,建设气谱室、液谱室、光谱室、样品试剂室、综合实验室(包括天平室、无机化学分析室、有机前处理室和试剂耗材储存等)。

2.仪器设备。通过整合市农业农村局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50余台(套),以及运用实验室已有的配套检验台、通风设备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初步筹备。对照“双认证”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在有关单位的指导下,聘请专业人员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及安装调试,使现有仪器设备均符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环境和硬件技术要求,且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稳定可靠。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模拟实验,及时采购模拟实验中发现的急缺且必要的仪器设备,确保能够满足“双认证”工作要求。根据初步计划开展检验检测的指标参数,按要求采购能够满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剂和标准物质、玻璃量具和各类耗材。

(三)检测方法

在山西省、忻州市专家的指导下,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检验检测参数结构,规范内部运行管理,确定申请的项目参数。根据确定的申请项目参数,确定检测方法。收集所有检测活动的方法和程序,包括抽样、样品制备、理化试验、检测等,优先使用国家、国际和行业标准,认证前对采用的方法进行有效性确认。编制在用方法一览表,定时对标准进行查新并记录。

(四)业务培训

选派技术骨干,到山西省、忻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跟班实训,推动提高检验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结对帮扶计划,委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人员到繁峙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检测技术、仪器设备操作维护、业务管理、质量管理相关培训,以达到能够独立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对关键岗位、关键技术人员,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专岗培训,并着重开展内部日常检验检测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岗前培训、集中辅导、网络学习、相互交流和检测实践操作培训,推动检验检测业务技能持续提升。

(五)运行体系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体系文件集制定。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制定落实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等职责,并组织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运行记录和作业指导书等相关体系文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测试运行。根据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全流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模拟运行,实现采样、制样、检验和编制报告等各项工作能够稳定运行三个月以上。积极与山西省、忻州市同类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能力比对,与兄弟县区同类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结果盲样验证。利用模拟运行、能力比对和盲样验证等工作,不断磨合仪器设备、完善体系文件和提高人员能力,进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3.力争在年底通过“双认证”考核。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按照“承诺告知制”所需内容要求,向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双认证”申请,力争在年底通过“双认证”考核,取得CMA和CATL机构证书。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协作联动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对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双认证”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支持,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双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月一调度,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实行一月一会商,分析工作短板,研究整改对策,合力抓好落实。

二)做实资金保障

市财政全力做实做好“双认证”工作资金保障,按实际需求,为“双认证”工作拨付实验室改造及维修费用、仪器设备维修及更新费用以及“双认证”项目推动资金(包括技术人员外出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相关费用,实验室试剂、标准物质、玻璃器皿等耗材费用、“双认证”日常工作经费)。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建立资金管理专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杜绝挤占、挪用现象发生。

(三)争取上级支持

积极对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和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和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诚挚邀请、聘请上级专家团队进驻原平,为原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双认证”工作提供实地讲解、能力培训、审核指导等工作。积极借助上级部门优势力量,全力解决认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为顺利通过“双认证”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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