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处的位置:首页 >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档案局

档案局其他类1项(新)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9:10 字体[ ]

职权编码 

2700-Z-00400-140981 

职权类型 

其他 

职权名称 

非国有档案因安全原因的档案代保管、征购或者收购 

子  项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调查责任:对发生因保管条件恶劣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非国有档案严重损毁的档案应予以调查,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决定责任:调查人员提出拟处理意见,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4.执行责任:对因保管条件恶劣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严重损毁或者不安全的非国有档案实施强制代保管,收购或者征购。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1、《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2、《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3、《山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07年省政府令第200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4、《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十九条 

6、《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八条 

7、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实施主体 

原平市档案局法制科 

责任主体 

原平市档案局 

备注 

  

流程图 

  

廉政风险防控图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