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部门规章】《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6年第3号令)第二十九条
二、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审批——决定
三、申请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
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四、申报材料
1、施工许可申请书;
2、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3、施工合同协议书;
4、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5、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措施等材料;
6、委托监理合同。
五、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