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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交通局便民服务指南县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59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8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部门规章】《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6年第3号令)第二十九条 

  二、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审批——决定 

  三、申请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 

  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四、申报材料 

  1、施工许可申请书; 

  2、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3、施工合同协议书; 

  4、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5、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措施等材料; 

  6、委托监理合同。 

  五、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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