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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交通局便民服务指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09:58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订版第七条、第二十五条 

  二、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审批——决定 

  三、申请条件    

  货运经营申请人应具备: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申报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 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已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 

  五、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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