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8、9、13、19条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21条
二、办事程序
受理——检验——审核——制证——办结
三、申请条件
原平市辖区内的拖拉机。
四、申报材料
1、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拖拉机来历证明原件;
3、拖拉机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4、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5、交验拖拉机。
五、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5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