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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指南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08:59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76项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二、办事程序 

  受理——检验——审核——制证——办结 

  三、申请条件 

  原平市辖区内的联合收割机。 

  四、申报材料 

  1、联合收割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原件; 

  3、联合收割机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4、联合收割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5、交验联合收割机。 

  五、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5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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