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
《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二、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三、申请条件
1、符合良种繁育体系规划的布局要求;
2、所用种畜禽合格、优良,来源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一定数量;
3、有相应的畜牧技术人员;
4、有相应的防疫设施;
5、有相应的育种资料记录。
四、申报材料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理由;
3、企业组织机构;
4、场址地理位置、平面布置图;
5、技术力量(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学历证明复印件、企业负责学历或职称证明);
6、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证明;
7、品种来源证明;
8、饲养管理制度。
五、承诺时限
18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保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33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