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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市场局便民服务指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7:26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事程序 

  受理——核准 

  三、申请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四、申报材料 

  (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五)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住所使用证明; 

  (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十)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五、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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