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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市场局便民服务指南“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类)登记”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7:28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 

  二、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审查核准发证 

  三、申请条件 

  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者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 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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