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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市场局便民服务指南分公司登记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7:30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 

  二、办事程序 

  受理——核准 

  三、申请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四、申报材料 

  1、《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五、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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