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处的位置:首页 >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文化局

原平市文化局便民服务指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7:14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二、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决定——办结 

  三、申请条件 

  1、有电影制片单位和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1、设立电影放映经营单位项目申请书; 

  2、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资料; 

  4、设备检验证明及清单; 

  5、《申请电影放映许可证申请表》; 

  6、电影放映单位章程; 

  7、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8、验资报告; 

  9、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0、消防安全合格证原件。 

  五、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2651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