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依据
《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二、必备条件
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申请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土地使用证;
3、一书两证;
4、工程勘察合同;
5、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及人员证件(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6、工程设计合同;
7、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及人员证件(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9、工程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10、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11、建筑单位管理机构备案表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件(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1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13、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查批准书。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