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依据
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三条
2、《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六条
二、必备条件
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申请材料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备案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备案表;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热工计算书/采暖工程节能设计计算书;
5、公共建筑热工性能判断表或建筑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计算表/建筑节能设计登记表或建筑节能设计对比法计算表。
四、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