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二、必备条件
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申请材料
1、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工程交易证原件;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大纲;
3、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登记及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证件;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原件施工单位资质证件;
5、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签字;
6、建设工程项目承包企业项目经理班子审查备案表及人员证件;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
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
9、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10、资金保函或证明及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
11、工伤保险缴纳票据;
1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
13、其它。
四、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