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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住建局便民服务指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16:46 字体[ ]

  一、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二、必备条件 

  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申请材料 

  1、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工程交易证原件;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大纲; 

  3、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登记及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证件;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原件施工单位资质证件; 

  5、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签字; 

  6、建设工程项目承包企业项目经理班子审查备案表及人员证件;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 

  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申报书; 

  9、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10、资金保函或证明及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 

  11、工伤保险缴纳票据; 

  1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 

  13、其它。 

  四、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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