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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住建局便民服务指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33 字体[ ]

  一、项目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2、《山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二、必备条件 

  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申请材料 

  1、《山西省原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4、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质量合格文件:⑴勘察单位对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⑵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⑶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⑷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竣工报告;(5)地基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及实体检测报告(同条件试块试件、钢筋保护层报告);(6) 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记录和建筑节能评定书;(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8)建设单位编写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认可证; 

  7、消防部门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或消防验收备案号; 

  8、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9、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1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 

  11、工程(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12、住宅工程征求用户意见表; 

  13、其它文件。 

  四、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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