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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30日 17:31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督办通知》《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督办通知》要求,现公布原平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文件精神,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明确内设科室工作职责,确保了责任压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条(包括部门动态59条、总结计划1条,机构信息1条,法治原平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349条)信息公开内容覆盖市司法局各项工作。同时,市司法局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工作动态、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细化规定。此外,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主动公开民众关切领域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方便公众对公开信息的查询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市司法局办公室按照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做好网上、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以及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的申请逐个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办理意见当场予以答复。无法当场答复的工作人员审核后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针对网上申请的,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回复。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保密等相关要求进行办理。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策解读方面

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为更好发挥网上公开平台的作用,市司法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未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以山西省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目录为依据,围绕2021年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专人参加政务公开相关会议及培训稳步推进录入事项和编制编制清单工作完善办事流程、细化办事指南,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助力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及时认领、按时完成“13710”督办平台交办的相关工作,凡是公开基本内容时,将本单位相关信息集中收集,如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均由财务审核把关后进行规范化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单位内部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并更新,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诸如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有待拓展,工作动态等内容有时没有及时更新等等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领域信息发布,及时做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等有关信息的发布和解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大力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发布质量。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运维,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管理平台,做好对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高质量做好对外信息发布进一步加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力量,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的沟通联系,积极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及时用新思路、新方法破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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