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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示

日期: 2023-09-27 来源: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将山西鸿安兴泰矿业有限公司、山西志诚纤维素有限公司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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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0350-8222451

                    编:034100

序号

被处罚单位 名称

立案日期

违法行为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措施

作出处罚决定单位名称

处罚决定送达时间

文书链接

1

山西鸿安兴泰

矿业有限公司

2023.8.6

违反大气法

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相关规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2023.9.25

下载

2.

山西志诚纤

维素有限公司

2023.8.21

违反大气法

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相关规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2023.9.25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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