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深化减证便民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晋司函〔2020〕85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化减证便民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0〕15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推动部门协同,减少群众跑腿,提高办事效率,现将我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公布,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原平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152项)
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