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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7:59 信息来源: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字体[ ]

  因开发区建设发展需要,经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笔试、面试和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原平市政府网(www.yuanping.gov.cn)发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岗 

  (二)招聘名额:7名 

  (三)岗位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化工相关行业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 

  3、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以2023年4月底为止);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6、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楼216室 

  3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3天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招聘报名表(机打),所填写毕业学校、时间、专业要与毕业证内容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予以报名,对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三)考试 

  报名截止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超过2:1时组织笔试,否则直接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所需岗位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1:2的比例高分到低分选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并进入面试环节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未组织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如未组织笔试环节的可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增加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作为最后入选考生)。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原平市政府网(www.yuanp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身份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工资待遇按8000元/月(含五险一金)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忻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者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350-8225288 

  监督举报电话:15035002212 

  本公告由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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