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30日 上午九点
地点:原平市粮食大楼(6楼)会议室(前进西街)
二、听证会参加人及听证人
听证会参加人30人。12位消费者代表在自愿报名基础上由公证处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专家、学者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政府相关部门、人大、政协由单位推荐(名单附后)。
三、听证会内容
原平市行政区域内供暖、供水价格调整
四、听证方案
(一)供热价格听证方案
统筹考虑供热成本变化、用户承受能力、财政补助等因素,以成本监审为依据,遵循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通过适当调整供热价格,理顺政府、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经成本监审,供暖成本价格为31元/㎡。拟定居民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由13.5元/㎡调整为16.5元/㎡,非居民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由31元/㎡调整为35元/㎡。原平市崞阳镇,集中供热价格调整为33元/㎡。
(二)供水价格听证方案
1、城镇供水价格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分类核定用户用水价格。经成本监审,更换水源后供水定价单位成本为:2.25元/m³,存在成本倒挂。企业平均供水价格为:2.43元/m³。
计算公式:供水企业平均供水价格=准许收入÷核定供水量
2、特种用水价格根据省、市发改委会议精神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价改革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促进节约用水的实施意见》精神,各市、县特种用水每立方米不得低于30元执行。
3、经成本监审核定,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如下:
用水性质 |
现行水价 |
调价方案一 |
调价方案二 |
居民用水(一阶) |
1.60 |
1.80 |
1.90 |
居民用水(合表用户) |
1.90 |
2.00 |
1.90 |
非居民用水 |
2.52 |
2.72 |
2.72 |
特种用水 |
9.00 |
30.00 |
30.00 |
4、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0.5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1倍。具体分档水量由住建局和企业按照《山西省用水定额》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文件确定。
五、成本监审办法
聘请第三方山西嘉禾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成本监审。
附件:听证会参加人及听证人名单
原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